第四章 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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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幾乎發亮,戴著黑框眼睛,身姿挺拔。不得不說,他的做事風格是非常有效率的,在管理上也做得非常好。
看模樣配得上“謙謙君子”,可關顏爆料說:“只有我知道他的真面目,他就是個比去逛菜市場的女人,還要斤斤計較的男人!”
那一天,迷鹿笑了。突然覺得他們很搭,學生會長與副會長這對CP很不錯,潔癖男VS粗心女,這不是現在小說很流行的賣點嗎?
向迷鹿的班在二樓。看向外面,正好看到那一棵高大的梧桐樹,立在最高處,壞少年白阮非就是在那裏第一次遇見了她。白阮非已經逃課了兩個月,漸漸像個陌生人一樣淡出她的世界,這是好的,不再有交集點。
風不停不停吹過,夕陽把最熟透的一處光芒,落在她的臉上。向迷鹿好看極了。
************
現在人氣最火的樂隊叫“戴維神甫”。“戴維神甫”樂隊是個地下樂隊,沒有任何簽約形式,是獨立的一組樂隊,由三個人組成,分別是吉它手“cat”,打鼓手“fish”,以及主唱“elk”。他們在一夜間風靡了整座城市,深受年輕男女的喜歡。
不僅如此,“戴維神甫”還是一個無比神秘的樂隊,樂隊成員每次出場都戴上只露出下巴部分的面具,而且拒絕電視的采訪與公司的邀約。沒有人知道他們的真實面貌與名字,就連門票也只在網絡上售賣。
主唱“elk”又會唱又會跳,寫詞編曲樣樣會,風格偏搖滾。聽說他從不唱緩慢憂傷的情歌,還聽說他長得很帥,只可惜粉絲們看不到臉,只能從長腿與肌肉中“意淫”他的臉來。所謂越得不到就越喜歡,這是人類的特點,所以在這層白紗下他們越瘋狂。網絡上到處都是有關這個樂隊的名字,有人專門為他們建了貼吧與粉絲後援群。
姚樂就是“elk”的粉,她手機上都是“戴維神甫”唱的歌,因為沒有歌碟賣,只能在網絡上下載。姚樂手機裏的是她在現場錄的,裏頭的聲音低沈好聽。
“小鹿,你真的應該見一回他!你一定也和我一樣瘋狂的!”所有關於“戴維神甫”樂隊的事都是姚樂告訴她的。連“elk”這個名字。
“elk”這三個字母怎麽看起來那麽熟悉?於是她打開“白度搜索”引擎,輸入“elk”,翻譯顯示的是“麋鹿”的意思。
往下的是例句:Elk and deer are gone.
——Elk and deer are gone.(麋鹿沒了,野鹿沒了)
迷鹿想起那天搜到的翻譯忍不住笑了起來。真是奇怪的例句。
——Elk and deer are gone. (麋鹿沒了,野鹿沒了)
……
……
平安夜那一天,讓白阮非感到無比糟糕的不是他又一次遇到了向迷鹿,而是他以“elk”的身份出現在她面前時,他被她當場“揭穿”了面目。
那一天向迷鹿陪室友們去看“戴維神甫”的演唱會,當時天氣較冷,但觀眾熱情似火,女生雖多,男生也不少。姚樂去的時候想必精心裝扮過,妝恰到好處,衣服很好地展現出她火辣身材的曲線。而迷鹿身上穿的還是不變的一件制服,頭發隨意紮起,眼睛又大又亮。
姚樂當時見她這身裝扮直翻白眼:“我去!你幹嘛穿校服來啊,大姐,我們不是去聽課,是聽歌!”
“我從沒有聽過演唱會,我不知道該穿什麽衣服好,想來想去最後還是覺得穿上校服了。”
姚樂想了想,笑笑說:“算了,你穿什麽都行,進場時間還有30分鐘。”
唐粒、趙團團一個個喊著說渴,她的門票是她們請的。門票三百一張也是貴,畢竟非官方舉辦。迷鹿是第一次看演唱會,為了還這個票恩迷鹿第一個舉起手:“你們等我一下,我給你們買些飲料哦!”
“好啊!”室友們為她這個行為點讚。
向迷鹿站在入口的旁邊,發現身邊都是人流,女性較多,都是身材火辣、穿衣露背的染發少女,大膽地在背部畫上“最愛elk”這樣的字,旁邊還有一顆心形的圖案,也許不是畫的,也許是刻的,用那種極細極尖的針紮穿皮膚,每一筆都流出鮮紅的血來,因為字上的皮膚有些紅腫,筆墨滲入肉裏。這樣如同自殘的行為,就是青春麽?
越來越多濃妝艷麗的女子從她身邊經過,她怔怔站在那裏,突然發現穿校服的自己是多麽奇怪,多麽傻!為什麽偏偏是搖滾音樂呢?那種重金屬、朋克風的音樂奔放、沈重,偶爾鬼哭狼嚎似的她一點也不喜歡,如果是鄉村音樂或者演奏類的話,她就不顯得那麽奇怪了吧……
唯一有飲料售賣機的離這有點遠,正加上快要進場了基本一個人也沒有,但是向迷鹿是例外,她寧願跑這麽遠的地方只為買瓶水,而不巧,白阮非也是這麽一個例外。
白阮非投了硬幣,選中了一瓶可樂,誰知道這機械因老舊失靈了,吞了他的硬幣,硬是不掉飲料下來。
投了幾次也是這樣,再加上他特別渴,突然來氣了,而且這氣特別大,讓他一拳又一拳往上砸,迷鹿正好見到了這畫面,上去喊道:“住手!會弄壞的!”
“這東西早就壞了!”順口一講。於是,又是一拳。
迷鹿看見他的背影瘦削,腿特別長。聲音熟悉得仿佛一個激靈打在她的腦袋瓜裏,於是脫口而出:“白阮非?……”
這句話是隨著掉下來的可樂一起發出,白阮非一回頭,是向迷鹿那張天真無邪的臉,白阮非無比意外:“向壯子……我去!嚇死我了,你怎麽在這裏?”
寂靜的地方與昏暗的燈光,大風吹得迷鹿渾身發冷。將視線定在了白阮非的臉上,她的胸口燙了起來。眼前的白阮非一身黑色皮革,化著為了搭配某種風格的妝,眼線上揚,眼影也采用偏暗風格。衣服上有著為了迎合舞臺燈光的水鉆。
白阮非今天誘人極了,手指上的戒指,左耳的耳釘,肌肉線條在這件衣服下暴露無遺,真是“星味十足”。
風一下下吹著彼此的頭發。
向迷鹿突然明白了什麽,看著他,平靜地說:“吸毒你都讓我撞見了,不怕再多一次更天大的事……被我抓住……”
夜色沈默。
……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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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天,迷鹿笑了。突然覺得他們很搭,學生會長與副會長這對CP很不錯,潔癖男VS粗心女,這不是現在小說很流行的賣點嗎?
向迷鹿的班在二樓。看向外面,正好看到那一棵高大的梧桐樹,立在最高處,壞少年白阮非就是在那裏第一次遇見了她。白阮非已經逃課了兩個月,漸漸像個陌生人一樣淡出她的世界,這是好的,不再有交集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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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僅如此,“戴維神甫”還是一個無比神秘的樂隊,樂隊成員每次出場都戴上只露出下巴部分的面具,而且拒絕電視的采訪與公司的邀約。沒有人知道他們的真實面貌與名字,就連門票也只在網絡上售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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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樂就是“elk”的粉,她手機上都是“戴維神甫”唱的歌,因為沒有歌碟賣,只能在網絡上下載。姚樂手機裏的是她在現場錄的,裏頭的聲音低沈好聽。
“小鹿,你真的應該見一回他!你一定也和我一樣瘋狂的!”所有關於“戴維神甫”樂隊的事都是姚樂告訴她的。連“elk”這個名字。
“elk”這三個字母怎麽看起來那麽熟悉?於是她打開“白度搜索”引擎,輸入“elk”,翻譯顯示的是“麋鹿”的意思。
往下的是例句:Elk and deer are gone.
——Elk and deer are gone.(麋鹿沒了,野鹿沒了)
迷鹿想起那天搜到的翻譯忍不住笑了起來。真是奇怪的例句。
——Elk and deer are gone. (麋鹿沒了,野鹿沒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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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安夜那一天,讓白阮非感到無比糟糕的不是他又一次遇到了向迷鹿,而是他以“elk”的身份出現在她面前時,他被她當場“揭穿”了面目。
那一天向迷鹿陪室友們去看“戴維神甫”的演唱會,當時天氣較冷,但觀眾熱情似火,女生雖多,男生也不少。姚樂去的時候想必精心裝扮過,妝恰到好處,衣服很好地展現出她火辣身材的曲線。而迷鹿身上穿的還是不變的一件制服,頭發隨意紮起,眼睛又大又亮。
姚樂當時見她這身裝扮直翻白眼:“我去!你幹嘛穿校服來啊,大姐,我們不是去聽課,是聽歌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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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樂想了想,笑笑說:“算了,你穿什麽都行,進場時間還有30分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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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迷鹿站在入口的旁邊,發現身邊都是人流,女性較多,都是身材火辣、穿衣露背的染發少女,大膽地在背部畫上“最愛elk”這樣的字,旁邊還有一顆心形的圖案,也許不是畫的,也許是刻的,用那種極細極尖的針紮穿皮膚,每一筆都流出鮮紅的血來,因為字上的皮膚有些紅腫,筆墨滲入肉裏。這樣如同自殘的行為,就是青春麽?
越來越多濃妝艷麗的女子從她身邊經過,她怔怔站在那裏,突然發現穿校服的自己是多麽奇怪,多麽傻!為什麽偏偏是搖滾音樂呢?那種重金屬、朋克風的音樂奔放、沈重,偶爾鬼哭狼嚎似的她一點也不喜歡,如果是鄉村音樂或者演奏類的話,她就不顯得那麽奇怪了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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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阮非投了硬幣,選中了一瓶可樂,誰知道這機械因老舊失靈了,吞了他的硬幣,硬是不掉飲料下來。
投了幾次也是這樣,再加上他特別渴,突然來氣了,而且這氣特別大,讓他一拳又一拳往上砸,迷鹿正好見到了這畫面,上去喊道:“住手!會弄壞的!”
“這東西早就壞了!”順口一講。於是,又是一拳。
迷鹿看見他的背影瘦削,腿特別長。聲音熟悉得仿佛一個激靈打在她的腦袋瓜裏,於是脫口而出:“白阮非?……”
這句話是隨著掉下來的可樂一起發出,白阮非一回頭,是向迷鹿那張天真無邪的臉,白阮非無比意外:“向壯子……我去!嚇死我了,你怎麽在這裏?”
寂靜的地方與昏暗的燈光,大風吹得迷鹿渾身發冷。將視線定在了白阮非的臉上,她的胸口燙了起來。眼前的白阮非一身黑色皮革,化著為了搭配某種風格的妝,眼線上揚,眼影也采用偏暗風格。衣服上有著為了迎合舞臺燈光的水鉆。
白阮非今天誘人極了,手指上的戒指,左耳的耳釘,肌肉線條在這件衣服下暴露無遺,真是“星味十足”。
風一下下吹著彼此的頭發。
向迷鹿突然明白了什麽,看著他,平靜地說:“吸毒你都讓我撞見了,不怕再多一次更天大的事……被我抓住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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